沈要总也记得,初见萧子窈的那一日。
仲冬时节,漫天白雪飞倦,校场上下人声鼎沸,她是万众的瞩目。
四下有人言:“我从前就听说过了,这位六小姐可是咱们萧大帅的掌上明珠!今日一见,果然名副其实,当真是美丽绝伦的!”
此话毕,又有人笑说:“别说是为了荣华富贵,单是为了这位六小姐,我也愿意打一打擂台!万一我赢了,便可以做她的护卫、以后朝夕相处!”
“就你?平日练兵时你总是偷懒,这会儿哪里赢得了!”
——此人自然是赢不了的。
沈要漫不经心的听罢了,便如此的暗自想到。
只因着梁显世早已将他养成了一条吃人的恶犬,又如何输得了?
沈要直觉一切轻易得紧,于是一切淡然的赢下来。
他做惯了赢家,谁知,赢下她却好难。
校场之上,那高台便是高岭,她便是那高岭之花。
果然,她好娇气、更难哄,耍娇又耍赖、怕脏又怕疼,一时惹得沈要有些无措。
到底是相片里的她显得乖巧些……
是了,便是如此了。
——今时今刻,萧子窈见他是初见,他却不是了。
彼时,时局动荡,内忧外患之交,萧大帅实在一心难做二用,又为保爱女周全,必会为她择一门亲、或择一兵卫。
梁显世算计得周密,于是一面指使儿子,一面指使沈要。
起初,他只管吩咐道:“沈要,我含辛茹苦的养你多年,如今放你出犬园做事,便是命你接近萧训之女萧子窈,你可能做到?”
说罢,便将一纸小相丢与了沈要去。
却见那小相黑白分明,一如她的眉眼。
——并非淡白梨花面,却是芍药妖无格,又有质傲清霜色。
沈要忽有些茫然。
依稀算来,他入犬园大约十数载,学的尽是些杀人放血的本领,哪里懂得讨女孩子的欢心。
如此,分明是梁显世扒了他的人皮在先,只将他驯成了一条唯命是从的狗,现下又逼他披上人皮、好再变回人去。
为了她,变成人。
就算变不回,也得装得像。
可是做人也好难。
眼为情苗,心为欲种。
越简单的越复杂,越禁忌的越肖想。
人皮之下,兽性难移,如饥似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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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要窒住了。
“我哭了?”
他不可置信的呢喃道,“不会的,我不可能……”
他于是胡乱的抹一抹脸,微湿、更有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