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之间,夏一杰忽然后知后觉的想到,方才,他问的问题未免有些太过可笑了。
一男一女,一条恶犬一个美人,沈要与萧子窈,举头三尺空空如也的冷夜,在一起,能做什么,会做什么,要做什么?
答案分明是显而易见的。
他已然尝过了人事的滋味,便也懂得了食髓知味的道理,哪怕那人是小金铃,他也曾有过片刻的快意。
那感觉形同暴力。
像把人开膛破肚,只剩血污,一点儿余地都不留。
就仿佛,一旦上了床,没人还会穿着人皮,什么爱恨悲喜,都赤裸裸的在眼前横陈,他甚至不必张嘴,那些过期的爱便会自顾自的喷薄而出,在他眉间心上破开一道冒血的口子,从此,血流不止。
“你可不可以停下来听我说,你这样对我真的好不公平,我从小就一直——我一直像跟屁虫一样的跟着你,要论做狗,那也应该是我先!”
模模糊糊的,夏一杰只见门后的那一抹白僵了一下,却并未停息多久,就又撞了上来、紧紧的贴在毛玻璃上——湿漉漉的半块肩膀,是蝴蝶骨的位置,一颤一颤,扑簌簌的,当真如蝶翼一般,酥得像是骨头都软掉,真不知有多动情。
他一下子哽咽起来。
“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的时候就认识你了,写你的名字比写自己的还顺手,你说我名字不好写我就去改名,你喜欢宝玉黛玉我就翻烂了两三本石头记,把他们俩在一起说笑的每一幕都背下来了……就连你爱听戏也是,为了能一直跟着你,我也不去读大学,也不去服兵役,就天天陪着你观花打马!”
那毛玻璃上的一抹白还在沉浮,一下一下,又挤进来一只大手,横插在中间,五指张开,手指颀长骨节却粗砺,只管盖住了那片蝶骨盖,倘若细看,还能窥见几缕绕指的青丝,不算太长,却如蛇尾。
“萧子窈!你到底有在听我说话吗!我今天本来只是想来看看你,甚至不用见到你,只要看到你的窗子好好的关着不会漏风我就知足了!但是、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我忍了十多年,我对你十多年的喜欢,你难道全然不知吗!”
只要有情,哪怕不说话,两个人也可以互通心意。
可是,人总是会移情别恋的。
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夏一杰始终这样以为。
那么,他算萧子窈的哪一种情呢?
他连想都不敢想。
所以,每当有人问起他来,他都应得模棱两可,只说一句——
“我与她的情谊呀……你们哪里会懂?”
其实,一切不过是他自己不懂罢了。
既不懂,又不敢想,最后,再深的情谊都腐烂变质,面目全非。
他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那毛玻璃被汗水沁湿,然后变得愈发的清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