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有关于萧子窈的所有事情,曾经一度是沈要的必修功课。
其实,这样说都算轻的了,萧子窈的份量何其重要,一日三封盯梢的信报随时送入犬园,事无巨细算尽她每一步的动向,记她吃了什么说了什么看了什么玩了什么,更有许多超过的,还要记她月信的日子。
沈要当时只见过她的照片。
巴掌大的细白小脸,框在巴掌大的黑白小像中,若笑的眼睛尤其好看,偏他想不出什么比喻,甚至都不知道这便是所谓的桃花眼了,所以只是默默的想着,她长得可真好看。
起初,沈要只将萧子窈与食物画上了等号。
每当他记住萧子窈的一件事情,当晚,那缺了角的瓷碗里便会多出一口白饭,有时则是一口馊了的肉,都不好吃,也都填不饱肚子,好在他一点儿也不挑剔,甚至还有些甘之如饴,于是,多吃了一口馊饭的第二日,他便会起个大早,只管定定的等在犬园的门前。
然后同僚便会问他:“你怎么老是站在这里?”
沈要哦了一声,却是答非所问道:“为什么送信的还不来。”
那人顿时惊讶起来。
“送信的?你难道还有亲人活着,给你写了信?”
“没有。”
“那你等什么信?”
“萧子窈的信。”
那人于是更奇怪了。
“萧子窈?是前阵子他们说的萧大帅的那个幺女萧子窈吗?”
“是。”
“你认识她?”
“不认识。”
“那不就得了!人家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肯定也不认识你,又怎么可能会给你这种货色写信呢?”
——半是玩笑半是嘲弄的一句话,任谁听了都不会高兴。
偏偏,犬园之内,全无一人会因此负气。
沈要亦然如此。
他是什么样的货色呢?
应当是与野狗一样的货色罢。
卑微、下贱,又很脏,不知羞耻也不择手段。
真庆幸,他与萧子窈还未曾见面。
他于是说道:“不是她写的信。而是写她的信。”
那人很快会意。
“哦,你是说那个——监视她的文书是吧,听说你很快就能出去了,所以现在先要记住她的习惯,方便以后讨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