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肯笑道,“我可不光大学没读,小学、中学、高中都没读,只有我那个便宜老妈活着的时候,教我认了些字。
“但是这没有办法,我只能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学习,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不过其实文职工作的内容并不太复杂,实在不会我就花钱请同事帮我做,所以也没什么人怀疑我,
“这种日子很短,很快我就掌握了大部分知识,与其他的同事没什么区别,甚至做的比他们还好了。”
“你很拼命。”
博瑞克缓声道。
“我离开这里的那一天,就做好了决定,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威肯抬头看着前方拐口,抬手指了一下,“往左走。”
“那你‘功成名就’之后,还回来过这里吗?”
博瑞克沙哑着问道,“看看你的那些‘邻居’?”
“当然回来过,”
威肯低声道,“那大概是离开之后五六年后吧,那时候我还没有拿到大学文凭,但是混的也还算不错,我回了街道,那时候,街道里的人已经换的七七八八了。
“以前我的小屋已经被另一个人占了,我把他拖出来打了一顿,那个酒鬼家也被人占了,我把那个人也打了一顿。
“然后我从那个人口中得知,酒鬼瘸腿以后,丢掉了原本的工作,做临时工也没什么人愿意要他,他没钱买酒,就偷别人的酒,好几次被打的走不了路。
“大概在我离开两年后的冬天,他冻死在了家门口,说是喝多了,惹事,被人打了,爬回家,醉倒在门口,冻死的。
“周围的邻居打了电话叫了清道夫,清道夫把他的尸体拖走了。”
“那时候那条街道已经没有你认识的人了?”
博瑞克问道。
“基本没有了,”
威肯叼着烟,看着前方,缓声道,“这地方的人换得勤,死的也快,也有些住不下去,就搬家了。
“那条街只剩下一个小孩,大概和我离开时差不多大,算上去算是那个酒鬼的外甥,酒鬼死后不久,他爹妈也死在工厂事故里了,于是他也只剩一个人了,我就把他带走了,
“他想认我做哥,一开始我不愿意,后来也就默认了。”
他感叹一声,带着些许长辈回想优秀晚辈的笑容,“这小子不错,干活勤快,人也敢拼命,而且和我一样心狠手辣,
“我并没有表明我俩之间的关系,只是在暗中拉他一把,但这些综合起来,也让他升职速度飞快。”
“他现在怎么样?”
博瑞克问道,“以你的身份,他恐怕现在在音符智能位居高位了吧,就在被抓的那一波高管里?”
“死了,早就死了,”
威肯抽了一口烟,在博瑞克疑惑的目光中,平静的说道,“他最后当上了安保部队负责人,因为保护首席执行官不利,畏罪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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