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旁听了庭审之后,下午正常回警署上班。
换了制服之后,白石先不管其他文件,直接来到了取调室……
“署长,庭审结果怎么样?”赤坂见是白石来了,连忙问道。
“补充调查,下次开庭是一周后。”白石言简意赅地说道,同时隔着单向玻璃,看向了里面。
……
“原来如此……我懂我懂,那真是让人受不了!”
“夫人,也真是辛苦你了。”
“无论如何,现在新生活终于要开始了,恭喜。”
“不过……女士,我的同事已经查看过你行车轨迹,当天你的确去了林田先生的公寓没错吧?”
源终于通过不断地认同林田女士的抱怨,令她敞开了一些心扉,这时山田又进来,低声向他耳语“确认过GPS记录”的事情,于是源开始发问!
与此同时,外面的赤坂、青木,这时都是一声不吭,气氛有点尴尬——没有“搜查令”,直接查人家车载GPS这事儿,较真儿地说,其实也是违反规定的。
查看交通监控是一码事,直接看人家车里的东西,是另一码事!
不过白石这时同样没有吭声——白石的【原则】虽然没有量化,但是自我评估的话,应该也就是六十几,对于一些不规范、却有效的搜查手段,并不排斥。
白石的标准很简单,“能负责”就可以!
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错案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能犯的错误;如果搞错了、也只是被投诉,只要写写检讨、闭门思过,那就是“能负责”。
取调室中,林田女士这时见证据确凿,也只好承认下来:“没错,那天我的确去了那家伙那里,本来是想谈离婚的事情,不过那家伙却还是纠缠不清,所以我们吵了几句……可他的死和我没关系!”
白石的脑海中,这时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记录——邻居在一点多的时候,听到林田的房间里出现争吵、打砸声,去敲门关心的时候,林田自述是在打电话,不小心碰掉了东西……
这也成了“截至一点前,林田还活着、并且家里没有其他人”的证据。
现在看来,并不是真的没人,而是……林田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敷衍了邻居?
不过林田女士这时依旧强调着,自己没有杀人!
白石仔细观察了她的表情后,略一皱眉、却没有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