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因为袭击许县的汉州水贼是赫人屠

这就是汉州军制方面的一个问题。

边军,是不能用本地人的。

因为一旦城池失守,边军就有投降的可能,因为家眷就在这个城池中。

如果家眷不在这里,这些边军或许就会拼死力战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毕竟,逃兵必死,还会连累家人。

而战死之后,家人反而会得到一笔抚恤金。

大楚国的抚恤金,比前周要高一些,普通军士就有五十两白银。

根据官职不同、军功不同等因素,抚恤金也有会有所提升。

最高的,可达一千多两。

这个问题,刘长青看出来了,也向汉州兵曹从事卫邵提出过,但并未得到卫邵的采纳,刘长青因此反而被贬了一级。

另外,刘长青还提出一个建议。

郡官的家眷,必须要在汉城。

县官的家眷,必须要在郡治所。

这就能有效避免,在遇到什么战事的时候,郡官和县官有逃跑或者投降的风险。

不过呢,刘长青的这个建议,被上一任汉州刺史给否了。

那个汉州刺史否定的理由有二。

第一,大楚国强,大吴国弱。

大楚国不打大吴国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吴国绝不可能主动招惹大楚国的。

所以,汉州无战事,自然就用不着这么麻烦。

第二,如果这样操作的话,就显示出对汉州各级官员的不信任。

如果官员们都带着情绪工作,对汉州而言,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被否之后,刘长青再被降了一级,更是没机会再申诉。

第一,大楚国和大吴国之间,或许没有战事,那汉州水贼呢。

第二,可以增加官员们的奖惩和监督机制,避免消极怠工的情况发生。

后来,刘长青心灰意冷,就再也没有提过任何建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