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这个词,也是从买活军的报纸上新学不久的,信王不禁就把这话说出口了,“这种因人废政的逻辑的确全然是站不住脚的——逻辑、逻辑……”
光是逻辑这个词,便是从未见过,编辑注释为‘事物内在之理的联系’,信王觉得这个注释就犹如没有说,但他看了看屋内的其余官员,他们似乎对这个词也没有充分的认识。但要说完全不懂,也不尽然,信王琢磨着这个逻辑,大概就像是对一种规律的总结和阐述……又或者是一个人主张的一种道理,可以用‘道’来解释,但又不完全一样。
譬如按注释中所举例的,‘你打了我,所以我不高兴’,这就是‘我’的一种逻辑,又或者‘你虽然打了我,但我察觉到你是为了我好,因此加以责罚,所以我并不生气,反而羞愧’,这也是‘我’的一种逻辑。信王寻思着,只要是按自己的想法把事情串起来,都可以成为一种逻辑,只是逻辑是存在谬误的,譬如‘你打了我,但你因为爱我才打我,所以我并不生气’,这里就存在了证据不足的谬误,因此人完全可能是基于别的念头殴打‘我’,而‘我’也可能是基于别的理由没有生气,如此,这就是虚伪的逻辑。
这种完全在嘴上笔尖的新东西,实在是太难理解了,信王似乎是掌握到了一些逻辑的概念,但又不完全肯定。而且一向把文章写得深入浅出的谢六姐,这一次也有些失手了,这二十四条谬误中,阐述谬误的语言难懂,只能从例子去倒推不说,其中还有一些令人莫名的命名,譬如‘没有真正的京城土著’,‘德州神勇火铳手’等等,感觉似乎蕴含了令人不懂的玩笑在内,只是读者很难明白过来。尤其是谢六姐对德州的喜爱,令人不得不怀疑她老家是德州了,先是□□,现在又是什么德州神勇火铳手……
总的说来,这二十四种谬误十分晦涩,细看第一遍大概能懂,但要完全理解吸收,却显然不是一两遍的事。而屋中虽然大多数人都是捏着鼻子在读,但却又不能表现出对文章的不满,第一,他们是使团成员,身处敌境,此时不论是对贼酋的言论嗤之以鼻大加批判,又或者是极力颂扬赞美,都是不合适的,看完了感慨几句便可;第二,不管怎么说,这些谬误所举的例子还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很容易明白,倘若对其表示反对,不就表示了自己是个善用逻辑谬误来说歪理的小人了?
“按这样说来,天下间所有的论战大概都不必搞了。便不说朝中的弹劾折子了,哪怕是书院揭帖,尽管往这二十四条里找去,哪有合不上的?”
不但不能反对,而且还要表现出一幅心有戚戚的样子来,王肖乾尽管自己也是常说歪理的,此时也仿佛深有感慨,对朝中的论战早看不惯的样子,“可见天下就事论事四字,何其难哉!”
“此必为仙界道统。”孙初阳言简意赅,“非是人间境界。”
这不是人间境界,人间境界是什么呢?各官也是彼此心照了,不过孙初阳说得也不错,看到这里,众人已不再觉得谢六姐是为了针对张天如这一篇文章进行批驳了,而是感到买活军在一向的政论之争,又要完全端出自己一套很成熟的新东西来,把原来那些惯有的手腕完全地取替掉了。
甚至于这种取替比在农事、军事上的革新还要更为彻底——农事上,至少还是要种田要耕地的吧,只是用了新的农具,军事上,至少还是要给士兵发武器发盔甲吧,只是盔甲更坚固,刀枪更锋利了,多了火铳而已。而一旦将这些情形全都确认为谬误……那正确的争论方式,又是什么呢?
人都有好奇心,不论对于这种新的东西是多么的陌生,在恐惧和不适之余,也多少让早已习惯了清流文争、御史邀名的几位官员感到了兴奋和新鲜,信王也道,“若是每篇文发表以前,都要经过二十四条谬误的审查,朝廷的嘴仗是打不起来的——这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王肖乾便立刻诧异地扫了信王一眼:能看出朝廷的嘴仗打不起来,这是第一层,而看出这论战的消失不知好坏,便说明信王实则是十分聪慧的。朝廷的论战,固然是充斥了逻辑谬误,但也是几方势力彼此表明态度、掂量实力的环节。
论战消失而矛盾仍在,便可能通过别的危害更大的办法宣泄出来,因此几代君王,从没有真正阻塞言路,只是时而清理敲打,道理便在其中了。别看皇帝做事荒谬,信用阉党,其实从这几年的施政手段来看,还算是懂得这里道理的,不料信王虽然年纪幼小,却也如此颖悟。
“只是天下贤能者少,以至于若不填充谬误,大多数人都无话可说,连架也不会吵了。”孙初阳也忍不住开口道,“这些谬误虽然在举例中十分荒谬,但若以华文矫饰,读者能指出错误的又有几个?只怕是道理虽在,甚至人尽皆知,但论战争吵中能自如运用的,也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