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获赠庄园,伦都诗节

食飨之诗 北川南海 2153 字 2个月前

“说又说回来,你都不用挖空心思收集魔药素材,做个菜就完事儿了。”钻牙感慨道,“唉,也不知道这种天赋,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叶芝笑而不语。

答案是,有挂!

昨夜,叶芝制作了一道【蒜蓉粉丝死刺血魔蛛足】,把死刺血魔蛛格外健壮的一对蜘蛛腿掰下剖开,里面是红肉,烹饪完后就变得雪白晶润,搭配蒜蓉粉丝鲜香十足。

钻牙还真的硬气,说不吃就不吃,但止不住地吞咽口水。

托马斯公爵则是一副世界观被刷新的震撼。

任谁能想到,狰狞可怖的死刺血魔蛛,在叶芝手中竟能成为珍馐美味!

叶芝不应该是诗神神选的,他分明应当是神厨神选!

食用这道膳食之后,叶芝体内猩红斗气的力量种子再一次壮大。

目前。

叶芝已经可以凝聚出一缕微弱的猩红斗气。

【赐福·血焰剑刃】的威力有了显著增强。

经历血族侯爵的袭击事件,叶芝晋升为四环狂猎骑士,且和五环对决让他的灵魂力量也有了显著增长。

照这个进度,一个月内甚至有望触碰到五环的瓶颈。

托马斯已经是五环,这给了叶芝一种紧迫感,现在两人虽说是临时盟友,但一旦外患解除,一山不容二虎,两人之间必定爆发战斗。

因此,叶芝也想趁着在伦都参加竞技大会,通过决斗不断磨砺灵魂力量,继而突破瓶颈,成就英雄级!

英雄级就可以远距离飞行,往来领地与外界也更加方便。

“到了五环,更能发挥史诗、神器的功效,银槲之剑的威力会显著增强……”叶芝心想。

当晚过后,托马斯公爵返回白夜城,加尔文则与叶芝一同前往伦都。

加尔文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查明血蛛公的真身,最好配合父亲一举将猩红结社在金狮王国里的分部捣毁。

当初莉莎因调查猩红结社而感染猩红症,这趟伦都之行不可谓不凶险。

但是,叶芝同样有这么做的理由。

黑骑士曾表示,【所罗门王的印戒】关系到魔神与支配之力。

而猩红结社的背后,恰恰是‘鲜血君王’这位地狱魔神。

叶芝隐隐觉得,这次猩红结社大张旗鼓的行动,与所罗门王的印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更何况,不论血蛛公的目的是什么,他敢派血族入侵晨霜岭——

已有取死之道!

经过途中的插曲,一小时后,叶芝一行人正式进入伦都这座大都会。

城门,巍峨的城墙上放置魔导炮,这种炼金、魔法、科技三者完美结合的产物,威力极为惊人。

卫兵毕恭毕敬的放行,目送三人的背影。

“队长,城里来了好多大人物啊,昨天是兰尼斯特,今天是伯朗第!”

“因为竞技大会要召开了,酒馆里的啤酒都涨价了。”

“噢对了,听说竞技大会的内容还包括朗诵诗节,诗神的祭祀可漂亮了!”

“闭上伱们的嘴!”

议论声落在叶芝的耳中,心头一动。

诗节?

哪有艺术神选不参加诗节的道理!

雾气弥漫的街道上,维多利亚式的建筑林立,尖顶大理石砖钟楼,雕花窗棂驿站,泰晤河从伦都穿行而过,美轮美奂的狮宫屹立在内城。

狮宫是国王的宫殿,叶芝听说,是由翡冷翠的建筑师精心设计,后花园里养着狮子,庭院还放着禁魔石雕像,没有持通行符石进入的超凡者连魔力都无法调用。

以叶芝的男爵身份,还没有资格入住伦都的王室行宫,本打算去法师公会蹭吃蹭喝,但加尔文表示,他的父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家父在伦都有一座闲置庄园,名叫‘银桦’,庄园里的仆佣、设施、马车一应俱全,且已预支了三年的管理薪酬。”

加尔文取出一卷羊皮纸,诚恳道:“这是庄园的契书,家父打算将这座庄园赠送给您,以作您救我一命的答谢。”

叶芝坦然收下。

送庄园送马车,虽说俗了点,但叶芝觉得可以多来点!

在加尔文的带领之下,叶芝来到银桦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