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大土豪,分田地

“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放心便是,爹我已经向县内求援,县里很快就会派兵来援我老牛沟。”

“只要伱我父子能率民团坚持到县内派遣援兵抵达,便是大功一件,朝廷将来必定重重有赏。”

“想分我的田给穷鬼?呸,老子看这贼首是想瞎了心!”

牛进喜之所以选择要带着民团和李奕对抗,当然不是因为他有多爱大清。

而是因为李奕在归义镇的所作所为,极大的触犯了他的利益。

李奕为了拉拢民心,为了自己政权的根基给在归义镇扎下来,在打下归义镇之后,便开始了打土豪分田地。

对归义镇附近的土豪劣绅进行了公审。

公开审判处决了好些个在乡间开设私矿,兼并土地,草菅人命,恶贯满盈的土豪劣绅。

然后又将他们的土地没收,然后再用“以租代买”的方式,分给了农民。

说白了也就是地是李家军的,但交给农民去耕种,种地的农民每年要交一定数额的地租。

等地租交满一定年限,土地便是穷人的了。

这个数额大概是三成地租,要连交十年。

比起这个时代佃户佃租地主土地时,那动辄半数,甚至六七成的地租来。

李奕此举绝对能算是良心!

除此之外,其实那些平日里名声较好,没什么劣迹的士绅地主,同样也没能逃过土地被分的命运。

只是李奕在这件事情上留了那么几分余地。

他并没有把事情做绝,直接杀人分田。

而是规定了每户人家的土地数量上限最多二百亩。

多出的部分,由李家军出面,通过打欠条,赎买那些名声较好的地主的土地,然后再将土地租给穷人。

然后同样用以租代买的模式,每年收一定额度的地租,然后转交给地主,算作是购地费。

说白了,除去收地租的从李家军变成了地主,其余事情不变。

李奕之所以不直接分田,而是要搞“以租代买”。

一是避免出现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

二是因为他造反也需要钱粮,不可能全靠缴获来维持军事体系运转。

卖地收入这个长期收入,对于李家军的财政而言,是一个极大的补充,不可能放弃。

三则是因为“以租代买”是怀柔手段,可以避免那些地主狗急跳墙,和李奕拼命。

怎么说呢,在很多地主看来,李奕这只贼兵可嚣张不了十年,估计用不了几年大清就能重新打回来。

到时候,田依旧是他们的。

无非也就是暂且和贼兵虚与委蛇,让穷鬼低价租种几年他们的地罢了,不算什么大事。

没必要为了这一两成的地租,而去和贼兵拼命不是?那不值得!

自然,他们也就歇了要和李奕对抗到底的决心。

如此的话,有利于李奕拉拢可以团结的力量,而不是把整个地主士绅阶级都给推到对立面去。

至于说十年后怎么办?

怎么说呢,人这种东西适应性很强的,有十年时间过渡,只要李奕中途不垮台,足够这些地主士绅接受他们要被“分田”的事实了。

还有就是,李奕还准备要引导这些拿到购地费的地主士绅,通过强迫分田的方式,让他们将注意力从土地转移到开工厂做生意上来。

以此来借这些地主士绅的资金,推动中国整体的工业发展。

等他们尝到办工厂的甜头,对于土地自然也就没那么看重了。

差不多也就是扶持资产阶级来取代地主士绅阶级的意思。

有十年的时间发展工商,十年后,地主士绅阶级被彻底取代不至于,但其实力肯定是大大缩减,翻不了天去。

十分明显的是,随着打土豪分田地,以及以租代买土地的政策推动,李奕所部开始真的在岑溪扎下根来。

岑溪百姓虽然不至于把李奕所部当成朝廷官府来看,但却已经渐渐的开始不再敌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