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孟德病危,刘协再送衣带诏!

蜀汉 雨落未敢愁 5539 字 1个月前

“关云长是也!”

云长?

曹操愣住了,一时间脑子里面还转不过弯来。

他苦笑着说道:“那关云长乃天下有数的猛将,我现如今虽然召集了数万士卒在许都,然而并非精锐,与云长作战,必不是对手,如何能杀他性命?”

若能杀云长,他就可以攻入宛城,甚至有收复南阳的希望。

但那关云长,岂是那么好杀的?

“我等举兵去伐宛城,现如今确实力有未逮,但却可请君入瓮,让云长入颍川来伐我等,届时,杀云长,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请君入瓮?

曹操脸上露出狐疑之色。

“关云长虽有傲气,但心思缜密,并非痴傻之人,他会入颍川来送死?”

贾诩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神情,他轻轻说道:“若是大王薨逝的消息,传到云长耳中呢?”

听贾诩此言,曹操的眼神都发亮起来了。

若孤薨逝的消息传到那云长耳中,他势必会起心思,率兵进入颍川,妄想攻破许都,那便是可能的事情。

贾诩不愧乃毒士也!

他诈死要赚的,乃是许都内外不臣之人,而贾诩要赚的,则是那云长的性命。

若是云长被杀,宛城能破,局势顿时又不一样了!

但...

曹操深思一番,心中还有疑惑。

“关云长颇有智谋,孤之诈死,恐他难信。”

许都内外,他曹操将死,或者已死的消息,确实是传得沸沸扬扬的。

但云长可信?

信了,可敢领命出南阳,进颍川?

贾诩见曹操面露难色,自然是知晓他心中所想,他老脸上皱纹堆起,笑着说道:“若大王薨逝的消息,还不能让汉寿亭侯兵出南阳,那,加上陛下的衣带诏,又待如何?”

陛下的衣带诏?

曹操愣住了。

“哈哈哈~”

在思索片刻之后,曹操突然仰头大笑。

“文和之意,乃是借陛下的名义,邀云长来许都救驾?”

贾诩手撸着自己的白短美髯,笑着说道:“我素知关云长乃忠义之人,即是忠义之人,陛下诏书求援,他岂能不来?”

“若是如此,那便万无一失了!”

贾诩不愧是贾诩!

姜还是老的辣!

“若此计一出,云长殒命,拿下宛城,江陵有江东掣肘,荆州,未尝不可图谋之!”

现如今,曹操只知道江东孙权与汉中王太子刘公嗣在江陵对峙。

至于战局变幻,因为相隔甚远的关系,他并不能马上知晓,江陵那边,其实战事已停,进入议和的收尾阶段了。

在曹操看来,孙权还是有些本事的,手上又有十万大军,即便是战胜不了那汉中王太子刘公嗣,但拖住他几个月,那还是没有问题的。

“大王薨逝、陛下衣带诏,还称不上万无一失。”

如此缜密的计划,还称不上万无一失?

曹操看向贾诩,问道:“文和还有见教?”

贾诩轻笑着说道:“既然做戏,那便做得足一些,大王薨逝,要营造出许都混乱,豫州民心不稳的景象出来,颍川士卒,城池守将,更是要与朝堂离心离德,大王可差几人,与云长暗通曲款,诱云长入颍川。”

现如今那汉中王刘公嗣几次三番,都是大胜,军心民心稳固,而魏国这边,却是恰恰相反。

加之曹操薨逝的消息传出去,有些不臣之人,想要趁机改换门庭,这也正常的事情。

有这些引路人,带路党,加之汉帝诏书,曹操薨逝的消息。

引来一个狂傲的关云长,不成问题。

“便依先生此计!”

曹操满脸欣慰的看向贾诩,只是这欣慰之中,还有一抹忌惮之色。

这些谋臣,当真智谋无双。

还好此等人,是为他曹孟德所用的。

“只是...陛下那边,该当如何?”

曹休眉头微皱,轻轻问道。

“大王难道不去见一见陛下?”

见陛下?

曹操沉默下来,摇了摇头。

“此事,交由你来办!”

曹操看向说话的曹休。

“我?”

曹休愣住了。

但看着曹操锐利的双眼,他赶忙领命。

“诺!”

见陛下?

还是此生不相见罢!

曹操心中对汉帝刘协,心中其实还是有些许恐惧的。

他之所以能在三国时期建立一方霸权,成为北方的统治者,跟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策分不开,在他操作之下,自己成为当时最强的诸侯,只是让汉献帝,成了傀儡皇帝。

从某种角度来说,曹操是对汉献帝有恩的。

当初董卓入京后,废了少帝刘辩,跟着立刘协为帝,即汉献帝,也就是说这个皇位是董卓给他的,可后来董卓一系列操作,让他的皇帝当得有名无实,后来董卓一死,李傕、郭汜谋反,汉献帝的日子过得更苦,连吃饭都吃不上了。

当汉献帝从洛阳逃出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了,幸亏曹操去拯救他,不让他在乱世中灭亡,如果遇上其他诸侯,很可能就把他一刀杀了。

在这个时候,他曹操可以说:我乃大汉忠臣!我对陛下有功!我对社稷有恩!

当然,曹操也并非什么忠臣,或者可以这么说,在这个时候,他已经不似年轻时那般,有颗赤子之心了。

忠臣与枭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自己,可曹操软禁汉献帝,毕竟有违臣子之道了。

但有些事情,已经逐渐的不受他的控制。

其实曹操迎接了汉献帝,他自己也很无奈,他不得不架空汉献帝,曹操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势力,他手下有许多将领和文臣,甚至牵扯到许多家族的利益,当时的汉献帝威德不足以服众,根本无法压住这些人,如果让汉献帝来接盘,很快就把曹操创下的基业给搞没了,这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

可汉献帝被囚禁得不甘心啊,于是他也趁机敲打曹操,比如曹操打算去征讨张绣时,按照规矩想要去向皇帝请示,曹操面见汉献帝时,汉献帝让道路两边的卫士驾着长戟压着曹操的脖子,史料称“交戟叉颈“,吓得曹操面如土色,汉献帝想通过这一番操作,让曹操明白自己才是皇帝。

这一次让曹操心生忌惮,从此再也不敢去见汉献帝,他怕汉献帝直接杀了他,所以“不复朝觐“,甚至还把自己的办公大营搬到邺城去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汉献帝这一次吓了曹操,实在是个愚蠢的行为,被吓过的曹操再也不来见你了,你日后怎么办?

更加找不到机会除他了,至于那些什么“衣带诏“之类的小儿科,在曹操看来都是小孩子的玩意,根本不放在眼里啊。

你不想体面,那就将皇宫杀得血流成河!

但汉献帝再不老实,毕竟是皇帝。

曹操少年时,也想过: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做大汉忠臣,名留青史,受天下人尊敬,爱戴,这当然好了!

然而现如今,一切都回不去了。

他对刘协还是有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不然,也不会将两个女儿都嫁入宫中,做了国丈。

但再去见陛下,不可能了!

他生怕自己一入宫中,便被宫中侍卫如大将军何进般,被枭首而丢了性命。

这个风险,他不敢冒了。

“子扬,许都内外之事,校事府都会与你通禀,你将消息归拢了,每日向孤禀报。”

接见校事府情报人员,曹操已经没有这个精力了,只能交于手下谋臣之手,帮他整理。

他到时候做个拍板决定的人即可。

“诺!”

刘晔当即领命。

“便如此罢,孤乏了,散了罢。”

“诺!”

众人缓缓后退。

曹操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深深叹了一口气。

在要死的时候,才知道活着有多么不容易。

此刻,曹操当真想高歌唱上一句: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但人之一生,岂有五百年之多?

强如秦皇汉武,亦不是成了冢中枯骨,黄土一杯?

长生?

这世上当真有仙人?

曹操脑中胡思乱想,但脑中的疼痛,却让他直抽冷气。

如此苟活着,当真不如死了算了。

哎~

...

许都。

皇宫。

皇城坐落在外城的东南隅,呈方型,内城轮廓分明,呈土丘状,高出地面约丈许。

皇宫城内的建筑除街房、民宅、官署外,还有景福殿、承光殿、永始台,毓秀台、丞相府、百子坊等,皆在其中。

景福殿是汉献帝临朝听政的地方。

此刻。

景福殿中。

身穿天子袍服的汉献帝,此刻正端坐在龙椅之上。

他仪容不凡,剑眉星目,配合着身上的皇帝服饰,让人见之,都有一种忍不住要跪伏下去的冲动。

曹休身着官袍,对着龙椅上的刘协行了一礼,说道:“此乃大王与陛下的书信,陛下观之,自然知晓该做什么了。”

曹贼...

汉献帝刘协眼神闪烁,脸上却不敢露出任何不悦之色。

他反抗了曹操数次之多,每一次,都失败了。

每失败一次,这大汉四百年基业带来的人心与人望,都会削减一番。

四次反抗,每一次,都掀起无数腥风血雨,多少忠汉之臣,身首异处?

现在并非是汉献帝老实了,而是那些对汉朝还抱有期待的人,还心系大汉的人,已经是不将希望放在他身上了。

几次反抗曹操,你这个做皇帝的屁事没有,那些为你奔走效命的臣僚,一个死得比一个惨,这让那些臣子,哪里敢帮助刘协?

哪里还愿意帮助他?

忠汉之心却有之,但送死...

没人真的活腻了,想去送死。

从内官手上接过魏王信件,汉帝刘协将信件打开来,放在眼前翻看起来。

曹贼!

越看下去,刘协心中的愤怒,便愈甚!

呼~

他缓缓吐出一口气,说道:“朕会按照魏王所言,亲笔写一份诏书。”

曹休轻轻一笑,说道:“诏书内容,已经准备好了,还请陛下誊抄罢。”

誊抄?

刘协心中原本是有些小心思在里面的。

这曹贼,想要引汉寿亭侯入颍川,他岂能如曹贼之愿?

虽然刘玄德也非忠之辈,敢越称汉中王。

但比之你曹孟德,那还算是恭顺!

况且...

看你们狗咬狗,不更加精彩?

身居高位十数年,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

汉献帝刘协早已非少年之时那般莽撞了。

他也算看明白了,他虽有汉帝之名,却无汉帝之实。

曹贼如此,那刘皇叔亦是如此。

不管谁赢,他都不会有好下场。

区别是,曹贼得势,那便是篡汉,而刘玄德得势,便是三兴大汉。

在心里面,刘协当然希望刘备赢了。

那刘皇叔虽有异心,但毕竟姓刘。

你曹操阉党之后,安敢窥伺至尊之位?

“笔墨伺候。”

他当即吩咐左右。

不想曹休在一边说道:“还请借陛下龙血一用。”

血书?

当年衣带诏的时候,他便是用自己的血写出血书来的。

看魏王信中,关于引诱汉寿亭侯前来的诏书内容,洋洋洒洒数百字,要他用血来写,这...

他当即摇头,说道:“你去准备牲畜之血来罢。”

演戏也没必要演得这么真。

“也罢。”

曹休想了一下,反正是血书即可,用谁的血不是血?

他当即命宫中内官取血,取了一大碗,放在汉帝刘协的案牍之前。

拿起笔毫,刘协当即挥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