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大胜归朝【求订阅】

曹操用兵的能力,经过一次次实战,早让众将佩服的五体投地。

与东鲜卑接战不过两年,数次大战,次次打的凶狠无比,又以歼敌为目的,生生把东鲜卑打瘫了。

这一次奔袭,取得的战果,几乎复刻了武帝一朝的过程。

当时武帝启用卫青,霍去病,也是用四次大战,将匈奴从山巅打到了山脚,从此攻守易形。

“行军打仗,总结起来,其实只有一句话,便是以自己的长处,去打敌人的短处。”

曹操道:“若还没发现敌人的弱点,就去找,然后盯着弱点打。”

“比如我们对鲜卑,比骑术,灵活聚散,来去如风的迅疾性,我们都不如人家,这是要承认的。”

“那就不要和他们打轻骑,打变化。”

“和他们比装备,比军阵操训的严谨。

比如重骑,比如弓弩,都是鲜卑不具备的,发扬自己的长处,破敌之弱,就是获胜的手段。

战术,战略也一样。”

“东鲜卑没想到我们会杀过来,而我们来了,他们全无准备,自然高下立判。”

曹操说了几句,众将若有所思。

这时,斥候传报:

“魏王,打西边来了一支队伍,数量和我军差不多。他们正在快速逼近,看起来颇为精锐!”

“对方距我们还有五里左右。”

众将皆是怔了怔。

这里已逐渐靠近辽西郡,哪来的一支万人队,往他们冲击接近。

曹操念头微动,转眼便猜出对方身份。

他扫了眼周围的地势。

队伍左侧,是一片矮丘,连绵起伏。

曹操:“子龙领一支轻骑,去左翼矮山驻扎,其余人原地列阵。

让斥候去迎那支来的队伍,让他们停止前行,否则直接开战。”

众将的战意,瞬间飙升,全军都是一肃。

赵云领命,往一侧曹操指定的矮山驰去。

队列中分出一支轻骑随行,蹄声急如战鼓。

张辽瞩目周围地势,旋即明白了曹操的用意。

曹军大队在这里蓄势以待,由赵云分兵,占了附近地势最高的位置。

来的队伍如果意图不轨,领兵冲上来,和曹军开战,到时赵云占领的位置,就变得至关重要。

他若从矮丘上杀下来,将直刺来袭队伍的腰腹。

对方要敢继续逼近,就是把自己队伍的侧翼露出来,让赵子龙扎上来捅他。

曹操随机应变,利用地势,让赵云提兵占据矮丘,和自身形成掎角之势,马上便稳占先机。

这就是兵权谋,临敌机变的能力。

对面,那支冲来的队伍,已到了两三里外。

其首领,远远的见到曹军分出一支队伍,往高地上驰去,也判断出曹操的用意,叹道:“这位魏王,果然厉害。”

此人却是个青年。

他长得老成,看着二十多了,实际才十九岁。

但已在草原上声名渐起。

此人就是轲比能,历史上的草原雄主。

之前他曾派使节纥骨伏予,去秘密见过曹操,想要连曹以壮大自身。

他一直在密谋关注东鲜卑动向。

东鲜卑被曹军突袭,打崩了。

能立即做出反应的只有他。

所以曹操听到斥候报告,马上判断出来人身份。

曹军斥候迎上来,让轲比能的部众,停止前行,下马过去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