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响亮的耳光

苍白徽记 长戟大兜2 2270 字 2个月前

迪萨半精灵常说的混血儿是指赫默女战士与半精灵冒险者生育的男孩。他们的外貌特征比迪萨半精灵略微漂亮,但也没有非常明显区别。不过,绝大多数混血儿都在偏远的冒险据点长大,他们的行为举止和居住城邦的半精灵肯定有差异。特别是刚到城邦的混血儿什么都不懂,对什么都好奇,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模样,难免会受到当地人的歧视。等他们在城镇里混熟了,谁又能看得出他们是混血儿?

半精灵平民对混血儿的歧视更多出于嫉妒心,嫉妒他们长相英俊,身体强壮,还具有岩精灵的血脉。至少,漂亮又健壮的混血儿更容易得到半精灵女性的青睐。

如果仅仅是长相英俊,这不能作为分辨混血儿和普通的半精灵的方法。高地半精灵的身姿容貌也很出色,谁敢歧视高地半精灵的长相,污蔑他们是混血儿?不想活了吗?

老狼不怀疑商队伙计洛克比的见识,他还以为那个叫维克多的家伙是行为举止像乡巴佬,被洛克比看出混血儿的身份。

这条情报很有意思。

如果那五个人当中有一个傻乎乎的混血儿,说明他们来自某个偏远的冒险据点?

但是,露丝和洁西卡穿的内衬裙承受鞭挞而无破损,明显是高级货。她们怎么可能来自穷乡僻壤?

老狼心里生出疑惑,脸色就是一沉,用凶狠的语气吓唬商队伙计:“洛克比,你敢骗我?!你居然敢骗我?我马上就让你明白,欺骗我的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动手!”

旁边的几个打手立即上前控制住洛克比,掏出锋利的匕首对准他的左手小拇指,作势要割下去。商队伙计吓得大叫:“别、别……大老板,我没骗你,我发誓我没有骗你们!他们带了财宝,我看见的!”

洛克比被吓得不轻,老狼便制止自己的手下,再说道:“洛克比啊,洛克比……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如果你还和我耍花招,小心你的大拇指。”

洛克比抱着差点被掰断的小拇指,喘息了一阵子,心惊胆战地说道:“大老板,我真没有骗你们……我不知道,我哪里说错话了。”

“你怎么知道那个维克多不是装成混血儿?”老狼冷冷地说道:“我这里的规矩是,故意提供错误情报的都该死。”

洛克比摇头苦笑,辩解道:“大老板,维克多的个子很高,接近1.9米,身材也匀称。他的长相还算英俊,但眼睛特别漂亮,就像是两颗纯净的蓝宝石。车队里的人都认为他是塔窟混血儿……不是我一个人说的。”

老狼和打手们都怔了怔。就像绝大多数迪萨半精灵,他们这辈子也没见过生活在偏远地区的赫默族和塔窟族,但关于岩精灵的传闻可不少。尤其是塔窟族,他们神秘而强大,数量极为稀少。塔窟族和半精灵女性生育的混血儿就更少见了。这些混血儿最显着的特征就是身高。

塔窟混血儿的身高至少有1.8米,身材比例还特别匀称。他们和平均身高只有1.7米的半精灵站在一块,会非常显眼。半精灵平民当中也有人长得高大魁梧,可他们的身材不像塔窟混血儿那样匀称修长。

当然,不能因为维克多身材高大匀称,相貌英俊就认定他是塔窟混血儿,他其实更有可能是名门贵族的私生子。

老狼比跑商队的伙计有见识,至少比商队伙计更了解高地名门。

有传闻,执掌落叶城北邦地下世界的大人物是名门贵族的私生子,同样身材高挑匀称,容貌俊美。但他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是塔窟混血。

老狼曾恶意地想,那位权势滔天的地下君王自诩有高贵的岩精灵血脉,却不敢承认名门私生子的身份。否则,他的那些个兄弟姐妹为了防止私生子跑来争家产,肯定会像捏死臭虫那样捏死他。

“你看那个维克多说话做事像混血儿?”老狼继续盘问道。

“这个……他不怎么爱说话,看起来很高傲,对谁都冷淡。”

老狼没见过赫默族、塔窟族,可要说人生阅历,跟着武装商队走南闯北的洛克比远不如他。老狼根本不相信有什么塔窟混血儿,无非是贵族私生子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标榜他们的出身比普通半精灵高贵,又不敢承认自己是名门贵族野种。

那个维克多也许是一位贵族私生子,可能还隔了好几代。但他一定是落魄了,至少不像落叶城的地下君王那样有名门贵族暗中支持。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老狼觉得很多问题都显得合理。他猜测搭车来水蛇镇的五个陌生人是自己的同行。

盗贼工会的生意包括盗窃、诈骗、绑架勒索、杀人越货,也涉及拐卖人口。

和奴隶贩子不同的是,盗贼贩卖人口属于非法勾当。

在迪萨联盟,奴隶分为雇佣奴和私奴两种。雇佣奴是自己把自己卖给有钱人,而私奴完全是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主人可以任意处置。私奴除了最常见的蛮族奴隶,也有犯罪的半精灵被审判厅公开拍卖,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