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1章 帝国第一次选举

三个市都是县级架构,他们的国民大会将选举知县和法院院长。

由于还没有建立省一级国家机构,为了能够获得公国的那些公爵、伯爵的支持,因此候选人是由所属的公国的公爵来提名的。

也就是士瓦本公国、巴伐利亚公国和弗兰哥尼亚公国这三个公国的公爵提出候选人,再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

而组建国民大会则实行对半名额制度,也就是由公爵从本公国的伯爵、子爵、男爵中选举国民大会名额的一半作为代表,另外一半则由各领主从本领辖区的非贵族的平民中确认产生。

这次试点没有启动全民投票,大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直接实行全民投票实际还没有成熟,先从平民中确定人选。

由于把确定国民大会代表的权利赋予了公国的这些贵族,调动起了他们的积极性,他们大多数人倒是很热情的参与到了其中,很快就推举出了国民大会的代表。

而公国的主要贵族也都成为了国民大会的代表。

随后在赵桓派出的资深法律专家的指导下,实行了试点的第一次县级国民大会选举。

这一天,国民大会进行了投票,选举三个县的知县和法院院长。

由于采取的是等额选举,只需要同意或不同意就可以了,国民大会的代表从来没有投票体验,所以都很好奇。

不过在他们投票确认了知县之后,这人居然真的成了知县,让这些国民大会的代表有了很强的成就感,也让他们有了参与国家治理的第一次经历,自然非常的高兴。

腓特烈和赵桓各自提名的安抚使,与投票选出的知县,成了县常委会的两大支柱,再由他们提名各自的官员来组建常委会。

当然这些衙门必须同步组建起来,并且先要组建相应的衙门临时负责人,再从中确认最终的常委人选。

因为只是三个试点市需要组建相关机构,花的钱不多,所以财政还是能够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