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晓曼指了指书桌下的抽屉,开口说道:
“就在这个抽屉里,刚才我趁着你开窗户的功夫,简单的翻了翻,没想到真的有收获。”
白烈点了点头,凑到了饶晓曼的身边。
饶晓曼吹了吹上面的灰,打开了笔记本。
两人低头,看起了笔记本上面的内容。
虽然纸张已经有些泛黄,但好在上面的字迹,还能看的很清楚,并不影响两人阅读。
只见在笔记本的扉页上,清楚的写着:
陌生人……你们好,想必当你们打开这本笔记的时候,时间应该已经过去很久了吧,几十年?或者是上百年?呵……但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早就已经死去了。
我自知自己命不久矣,所以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写下了这本笔记,上面记录了我的所见所闻,希望能对后面捡到的人有所帮助………
两人在看完了扉页后,便翻开了第一页。
哈哈……
没想到真的有人捡到了这个笔记本!
白烈看到这后,不由得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书写这本笔记的人还挺皮。
白烈接着向下看去,
可是在看到下面一段话后,
他的瞳孔瞬间紧缩,
因为下面的话,是这样写的:
好了,言归正传,让我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写起。
嗯,
就从我的家乡,
百鬼镇开始写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