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了药铺的钱,大壮把剩余的钱数了又数,四十九文。
花了四文钱买了两个肉包。
还剩四十五文。
吃完肉包后,大壮告诫自己,够了。
有这一次的破费就够了,往后就算再馋,也不能再这么浪费。
毕竟四文钱若是用来买麸糠馒头可以买八个。
够他吃四天了。
第二天从学宫回来后,大壮先去了趟书铺。
在书铺伙计鄙夷的目光中,挑了又挑,选了又选,问了又问。
最后还是咬牙花了三十六文钱买了一本书。
听书铺伙计说,这本书是北燕国读书人入门启蒙的书籍,名为三百千,是教蒙童识字用的。
三十六文钱虽然对于大壮来说,很贵。
但他并不后悔。
如获至宝一般捧着这本书回了草棚,大壮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不识字,看也看不懂。
但大壮早就想好了一个笨方法。
他用树枝在地上一遍一遍的临摹这本书的书名,努力记住那三个字。
打算第二天去学宫的时候,向他人请教。
虽然同为杂工,但杂工里也有一些人是识字的。
大壮心想,如果每天都能学三个字,日积月累,他总有一天能把所有字都学会。
到时候想必也攒下了更多的钱,可以买更多的书了。
就这样,学宫那群杂工里多了个每天向别人请教认字的杂工。
每次请教的时候,都会引来一片哄笑。
笑他区区一个杂工,连个住的房子都没有的贱民,竟然还妄想着读书识字?
不自量力。
对此,大壮毫不介意,也根本不会动摇。
依旧是孜孜不倦,每天请教。
只是时间久了,那些被他请教的人也有些烦了,不愿再搭理他
因为大壮不仅要问字怎么读,还要问是什么意思,问那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怎么解释,有什么道理。
那些杂工能认字已经是难得,又如何能够给他解释这些经义?
久而久之,自然就不愿意理他。
大壮没有办法,只好先学字,其他的以后再说。
对于大壮的改变,许知行全都看在眼里。
对此,他并没有干预。
大壮的方法虽然慢,但对于他现在来说,却是最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