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斯区是真正有钱人的天堂,科索尔克最大的消费胜地,聚集了百货公司、歌剧院、赌场、玫瑰剧场、以及各种专项俱乐部,用纸醉金迷来形容完全不为过。
这里的路灯在6点就会亮起,并且,即便没有路灯,百货大楼和各种商店的灯光也足以将这里照成一片星海,这些灯光彻夜不眠,因此人们又将这里称为“永不落幕的威尔斯”。
地面铺满了印有生命之叶图腾的地板砖,道路比佩特区要宽阔4倍,有轨列车、无轨列车、私家车和马车构成了车水马龙的奇特景观,来来往往的人群都穿着得体的衣服。
女士们流行撑着完全无法挡雨的蕾丝花边遮阳伞,戴有羽毛装饰的礼帽,穿洛可可风格的长裙,胸前大片白腻的肌肤上必须有珠宝的装饰,否则对她们来说就是不体面的象征。
男士们则流行穿深燕尾服,或者西装,最次也是风衣,手持拐杖,头戴圆顶礼帽,得体的绅士还会牵着一条象征身份的贵族犬普利斯。
普利斯类似于洛克前世的德国牧羊犬,它们忠心耿耿,可训性、服从性强,据说女王有一整个卫队都配置了这种普利斯犬,一时之间,养普利斯成为了科索尔克的潮流。
洛克穿行在这些体面人之间,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鄙夷的目光。
这件大衣在西区还显得比较得体,到了东区,就变成了人们眼中彻底的破烂。
甚至有女士捂住了鼻子,明明洛克身上没有任何异味。
洛克的耳中听见了不少她们的窃取私语。
“可惜了,长得还不错,竟然穿得这么不得体。”
“西区下水道来的老鼠吗?身上散发着一种贫穷的臭味。”
没有理会这些议论声,洛克看见了冷冷清清的贝克面包房,这家面包房的面积是周围面包房的五倍,但生意却完全比不上旁边的小面包作坊。
洛克知道这就是西区饮水污染事件发酵的影响,假如贝克先生再不采取有力措施,恐怕局面会更糟糕。
在经过一家服装店时,艾琳突然用毛茸茸的爪子拍了拍洛克的肩膀。
“你不打算买一件体面的衣服吗?”
“?”
洛克疑惑地看着艾琳。
“你不觉得自己现在非常显眼吗?”
艾琳提醒道。
洛克环视一圈,发现周围确实有不少不善的目光,尤其是不远处那两个治安官。
在西区,洛克基本上出入任何地方都能如鱼得水,可惜在东区,他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吸引过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