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卡琳一脚踢向路边的一颗大树,那大树晃了一下,轰然倒地,不规则的撕裂断口处露出了支离碎裂的树心。那树大概有三人高,水桶粗,孤伶伶地矗立在平原上,就连倒下的样子也咄咄逼人。它倒下的时候,树叶还在发出微弱的沙沙声。一种肃穆的敬畏之情袭上了那些围观者的心头。劳伦斯干脆愣在了原地,直到菲丽丝戳了戳他的胳膊,他才发现自己的嘴巴,还有他的大脑,都被双眼所目睹的一切惊得失去了控制。

“这是我把过去五十年的生命花在完善格斗技巧上所取得的成果。”卡琳面对观众们的惊叹泰然自若,她用无比平静的语气说道:“严格意义上讲,在人类学会使用武器和魔法之后,格斗就已经是过时的技术了。它的确不能让你在战场上以一当百,但在各个方面,它都能帮你活得更久。而且,它能提升你在度过漫长瓶颈期后的反应与速度。”

劳伦斯呆站着,不知所措。我不过是个刚学会怎么用剑的孩童,他想着。他从战场上归来后曾以为剑术和武技的尽头不过是比敌人更快更准,但卡琳在短短几秒钟内就颠覆了他的世界观。

“这不过是一次演示,”卡琳继续说道。“想象一下这一脚踢在敌人身上会有什么结果,他的盔甲会破碎,内脏受到重创,即使还没死,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恢复战斗力了。”

仅凭拳脚就能突破盔甲的防御。劳伦斯的头脑飞速调整,很快就适应了崭新的世界秩序。卡琳展现的力量点亮了他的想象力,让他的意识一马当先,直冲向一夫当关的想象中去。

“别做梦了,”卡琳瞥一眼劳伦斯脸上的傻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所见过最厉害的战士,也不过是空手击退了三百个流氓的围攻——他用最残忍的手段击杀了二十多人,然后其他人都被吓跑了。而且你要知道,对付一群地痞和对抗一群严阵以待的士兵是两个概念,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有其极限,我觉得你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

“那奥兰多公爵呢?”劳伦斯不甘心地嘀咕着,“我听说他可是一个人就屠杀了上千只恶魔。”

“他或许是个例外。”卡琳没有反驳,“实话说,我也没见过他出手,我认识他的时候人魔大战已经结束好多年了。听着,像他那种拥有匪夷所思力量的人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在面对一堵迎面倒下的墙时会选择躲开,而不是迎上去。这和懦弱或勇敢无关,知道吗,我是说,为了活下去,有时候逃避并不是…非常可耻的行为。”

卡琳在说到“逃避”这个词的时候,眼神有些飘忽。劳伦斯意识到她很不愿意提到这个词,也许是她曾有逃避的经历吧,不管她逃避了什么,现在她都非常后悔。

“好了,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了。先谈谈你对格斗的理解吧,知道人类与生俱来的武器是哪几个部位吗?”

“拳头,还是腿?”

“并不是,再好好想想。”

“肩膀?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