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 戒石碑

儒道至圣 永恒之火 1157 字 25天前

这宁安县虽是一县,但占地极大,人口众多,比之青乌府的府城都不遑多让。这县衙也比济县的大许多,不过相对周围的建筑有些破旧。多年没有翻修。

官场素来有官不修衙的习惯,避免劳民伤财,又有勤俭之名,还能省下银钱,三全其美。

县衙的大门敞开着,两边有醒目的红漆柱子,上面挂着红彤彤的灯笼,大门的阶梯两边,有狮子镇守。威风凛凛。

正门的上方有黑底金字牌匾,上面写着“宁安县署”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相传是一位大儒的手笔。

上了台阶,正门左面是两面石碑。一面写着“诬告加三等”,另一面写着“越诉笞五十”,前者用来警戒百姓不能胡乱告状,不能诬赖他人。后面则是禁止越级告状,一旦越级上诉先用刑具打五十大板再说。

右面则是一面鸣冤鼓,百姓只要有冤屈就可击鼓鸣冤。

进入县衙。便是宽阔的前庭,但在正门和大堂之间,有一座半人高的石碑挡路。

石碑的正面写着三个字,公生明。

这是《荀子》中的原句,意为公正就能明察事理。

这就是著名的戒石碑。

方运走到戒石碑前认真作揖,后面所有人也一起弯腰拱手。

方运道:“此碑铭刻荀圣之文,诸位可知用意何在?”

就见一位年过四十的举人上前一步,微笑道:“此乃代荀圣戒饬官员之文,警示我等不得贪赃枉法。”

方运点点头,认得此人便是宁安县的县丞陶定年,官居正八品,职责相当于副县令,若方运不在,他便代为管理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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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负责县里的文书、库房、赋税和粮马等,并负责与转运司和军方交涉众多事宜。 六分半堂

方运绕过石碑,向前走,其余人跟在后面,走了几步,突然回头望向石碑的背面。

石碑后面一片空白。

众官员停下来,先是好奇地看了方运一眼,然后循着方运望向石碑背面,看到的也是一片空白,更加疑惑。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举人道:“县尊大人,您有何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