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地位

陈墨面红耳赤带着满身酒气走出校尉营房,马财跟在他身后,身形有些左右摇晃。

“呕!”马财刚走出营房没几步,就扒住一棵大树止不住呕吐起来。

陈墨虽说带着酒气,可眼神仍是清明,他敢没喝太多,现在有醉意,但至多不过五分。

这次他可是吃了不少肉,食物被他转化为一丝一缕的气血,除先供给自身的一部分,其余流入蜕凡珠内储存起来。

如今他的体魄经历过一次脱胎换骨,再想要进行第二次,所需要的气血是第一次的数倍。

且他的肉身强壮,每日所消耗的气血也是更多。

单靠吃些普通的窝头粗粮,想要积累出足够的气血,需要很长时间。

只有吃到更多有营养的食物,比如说肉很多肉,才能加快这一过程。

今天不过吃了一顿肉,他就能明显感知到,气血积攒的速度加快。

要是以后每天都能吃肉,哪怕不是很多,速度却要比天天吃粮食快太多。

“走吧,再不走马上宵禁了。”陈墨走到马财身旁,只手将他拎起。

他现在打死也不想在外过夜,趁宵禁之前抓紧回屋,安稳呆着才是正道。

马财充满茫然的抬头,陈墨拎着他飞步走回营房把他往床上一丢,自己也坐回自己的床上。

他从怀中取出两锭五两的银子,一枚是莫虎先前给他,是孙将军交代的安家费。

若有家人者,陈墨可先用这五两银子安置他们。

五两银子放在如今年景,已经能买一亩地了。当然这五两银子只能买到中田,上田和水田是肯定买不起。

不过即使如此,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至于另外五两银子,则是王校尉先前塞给他,并无什么所求,只说陈墨既是从他军营中出去,给些银子,让他到孙将军帐下好做打点安顿。

陈墨知道王校尉的意思,所以对这笔钱并未拒绝。

以后自己若真能混出头来,王校尉登门请他帮忙,看在银子的份上,只要不是太难的问题,他都会顺手帮一把。

摸了摸手里的银子,陈墨不禁心生感叹,几個月前自己还是个灾民,每天都在担忧自己会饿死。

谁能料到短短不过数月时间,自己竟成了孙将军的亲兵,怀中也有了足足十两银子。

这些钱,陈墨没打算存下来,十两银还不够为赵瑜赎身,还差整整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