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族人的旅店之中,客人一般习惯性地叫店里管端茶送水之事的人叫“小二”,而雷云帝国开的旅店里的这种人则被称呼为“招待”。
“废话,咱们可是付了钱的。”
“哥哥这会儿知道心疼钱了?”
莫小兰脸上的笑跟着郑晓光脸上的收了起来,一副认真的样子。
“不心疼不心疼!我是说着玩呢!”
“知道啦。那边有人在叫我,我先过去了。”
“等一下。”
“怎么啦?”莫小兰本已走开一两步,这时回过身来。
郑晓光说话时有些尴尬地挠着额前的头发:“我以前说过的啊,咱们虽然像败狗一样跑到这个地方,但到了要走的时候一定是要风风光光的!”
莫小兰怔住了,点点头,只说了一声“嗯”就转身跑开了。
郑晓光继续招待到来的村名,她却没有搭理刚才叫她过去的人,而是掩着脸面匆匆上了二楼,躲进自己的屋子,没忘记把房门锁了。
莫小兰哭了起来,哭得很认真。
六年前,破魔族内乱,那时候对她来说就像是末日一般——所有人都在逃命,可自己一个人腿软得动都动不了。
在所有内族人光顾着逃命的时候,是郑晓光不要命地到处找她,拉着她的手把她带走了。
他说要把自己从破魔族内族带进雷云帝国的边境,二者之间隔着三千多里路程,那时候郑晓光和她还只是两个彻彻底底的孩子。
可是他们做到了,或者说是郑晓光带着她做到了。
在路上的时候她只需要全听郑晓光的,郑晓光说“安全”,她就停下来,陪他一起休息;他说“快跑!”,即便四周什么都没有,她也马上从地上爬起来跟着一起跑。
一路上他们靠着抓鱼,摘食野果为生,穿越了雷云帝国边界连修者都不敢轻易进入的大片森林。那时候外族的人仍在追杀内族的人,郑晓光不允许她生火,还逼着她吃生鱼,但他自己却不吃,为此她还哭哭啼啼地吵了一阵子,对他发了不小脾气——只是她并不知道,离开森林后的两天之内他们全部的食物就只有这么一条生鱼。
等他们好不容易到达丁诺村外围的时候,不巧又被强盗捉住,郑晓光拼了命要她跑,她也条件反射般头也不回地就跑了。
跑进丁诺村,孤苦伶仃地饿了两三天,那时候才发现离开了郑晓光她连讨饭都讨不到。可是在她以为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郑晓光又回来了,鼻青脸肿的……她看着狼狈不堪的郑晓光破涕而笑。
也就是在那天,郑晓光带着她找到了同为部族人的唐老伯,吃上了一口热羹。莫小兰记得十分清楚,郑晓光在那天晚上抱着自己睡的,睡觉时郑晓光做了噩梦,大喊大叫地要那些强盗放开她。
莫小兰背倚着门,一边抽泣一边想着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段日子虽然坎坷,但在郑晓光的照顾下平安地度过。
即便在那么狼狈不堪的时候,他还信誓旦旦地向自己承诺:“即便来的时候我们像是一条败狗,但走的时候我们一定会是风风光光的。我们只需要等一个人……” 海棠文学
那个人应该就是现在的雁阿九了。莫小兰其实从小在就知道雁阿九这个人,那是雁九孤的儿子,将来就是他要继承破魔族。
郑晓光不是向他给人看到的那样温顺圆滑的人,他的野心只有莫小兰和自己知道。
他们二人一起在丁诺村等待了六年,终于到了要走的时候了。
(第二十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