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放逐

都说“死者为大”。

我却不敢苟同。

因为,我看到的真相是,并不是每个逝去的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然,这个观点并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首次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后来,又被毛主席引用在了《为人民服务》一文中。

当初,妈妈好像是因为爸爸的案子,与这个“老庞”,有过一面之缘。

然后,又因为工作的机缘,二人再次相遇。

妈妈说,当时是老庞先认出的她,并主动与她套的近乎。

在知道了妈妈依然单身后,这个“老色批”,便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才刚刚使得一个“怂包”自杀,就因为妈妈的出现,对那个不知是可怜、可悲,还是可恨的会计,选择了始乱终弃。

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重新遇到妈妈之前,就抛弃了那个会计。

但谁又知道呢?

就算我记得清楚,也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真相,无从考证。

只能说,妈妈从那群紧密围绕着她的“小蜜蜂”中,最终选择了这么一个人,应该是天时地利的凑巧吧。

她对自己的蛮横脾气,还是有着一定的认知的。

因此,在想要“重续”的时候,便首先排除掉了,许多所谓的“领导”,和一切可能跟“领导”有关的选择。

用她的话说:“当领导的,哪个没有点脾气?我这么任性,人家凭啥惯着我?到一起最后还是得干仗!所以,一开始干脆就别往那边去'嘲楞'!(东北话,尝试的意思。)”

刚好那段时间,妈妈开始负责起,大舅公司的一切采买工作。

作为主要建材之一的,木材的加工经营者,老庞,自然便比其它人,有了更多的,与妈妈接触的机会。

从后来我所亲见的,他们的相处方式中,大概也能猜得出,一开始老庞追求妈妈时,得是多么的能言善“舔”。

天地良心,无论是“老色批”,还是能言善“舔”,我都没有想要贬低老庞的意思。

只是想既实事求是,又客观公正地,用最贴切的词语,陈述这件事情而已。

毕竟,在以后的婚姻生活里,他确实将妈妈宠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