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先换个简单的问题,假如在你面前的是那只老黄牛,你动不动手?”
“应该……不会。我不杀生,我连杀只鸡都手抖。”
“那如果不杀这只老黄牛,你和你的弟弟就会饿死呢,不仅你会饿死,你的弟弟,我,路鸣泽,也会饿死。”
路明非低下了头,有些沉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虽然这是一个看上去根本没有选择余地的问题。
“那我们回到源初的问题,如果你是诺顿,你面前就是这个背叛者参孙,或者说弱小者参孙,你会怎么做?”
路明非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远处的诺顿和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正护在参孙的身前,他那瘦弱的全身苍白的身体,好像一缕风都能把他吹走,但他张开双手挡在诺顿之前,参孙被他护在了身后。
“看起来很难下决定是吗?这样的话,我先告诉你我的答案。对于可能对你造成生命威胁的人,无论他的威胁率是99%还是1%,你都要抢在他之前把这个威胁率降到0%,这就是这个世界生存的法则。”
路鸣泽说的……
是对的。
因为路明非很快就看到,那地上的老孙,他的身体在一瞬间变了样,他满头白发化作了黑发,他脸上的老年斑一瞬间磨平了,他全身的皮肤像是蛇一样瞬间退了皮,崭新的新生命诞生于他的躯体,他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然后,那个青年,他的手臂忽然化作了绞肉的骨钻,捅进了护在他身前的康斯坦丁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