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哥摸头杀,路明非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眉毛也变得耷拉了下来。
路明非就是这样,本质上是一个很怂的人,尤其在婶婶面前,路明非非常怂,基本让他干嘛就干嘛,将流水线上任人宰割的家猪模样,展现的淋漓尽致。
说到底,怂还不是因为被踩惯了。
是啊,被踩惯了...
有的人的存在感位于豪车如水、美女如云的香槟酒泳池边,那是恺撒;
有的人的存在感位于在血流成河的屠龙战场上,那是楚子航;
有的人的存在感在于摇着铃对校董会臭牛逼的,那是昂热;
可是路明非呢,从头到尾就是个小透明,因为诺诺给了他存在感,所以他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诺诺。
但是诺诺没告诉他,存在感,是自己争取来的,并不是别人施舍的。
在原著中,诺诺甚至没告诉他,当时为何要帮他。
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其实诺诺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孩,那一次她盛装出席救场,只不过是因为她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到了赵孟华的“图谋”,知道了路明非的“悲剧”。
甚至,某个傻逼还傻呵呵地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
诺诺只是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
所以,她飞跑出去买了那身套裙和高跟鞋,开着法拉利,成为了最耀眼的那个人。
她并不喜欢路明非,纯粹只是想帮帮他。
可是路明非呢....
他似乎从一开始就误会了。
路泽飞将思绪从原著中的回忆中收了回来,旋即叹了口气。
他侧头看着旁边的小老弟,对方耷拉着脑袋,蔫巴巴的,像是一盆在太阳底下暴晒的绿萝。
他忽然觉得,有必要给他撑把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