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等你下次再去祁连的时候,可得到我们队一趟,帮我们一块打红狗子。”
“成,郭大爷,您放心,我指定去。”
曹朝阳点着头,应了下来。
夹起一筷子清炒白菜,他又吃了一大口。
蔬菜的味道,是真不错。
拿起杯子,抿了一口高粱烧,他又想起了去北京的事。
这个年代送上门礼,像三叔说的一样,烟酒糖茶肯定得带着。
茶好说,他屋里还有一盒没拆的龙井茶,带着肯定不丢分。
酒可就得寻思寻思了,像今天喝的这高粱烧可不成。
之前他逛百货商店的时候,看过到过茅台酒,要是没记错,那茅台酒,好像八九块钱一瓶……
“唔,还真不便宜。”
“朝阳,什么不便宜?”
“没什么,快吃吧,这红狗子肉凉了就不好吃了。”
曹朝阳拿起一根红狗子的腿骨,放到了徐二流子身前的碗里。
拿起筷子,他又夹起了青菜。
三盘素菜,一盆红狗子肉,让四个人大吃了一顿。
曹朝阳吃青菜最多,红狗子肉吃的最少。
其余三人,都吃的差不多。
吃饱喝足,徐二流子挺着肚子就走了。
眼瞧着贾云秀也要回去,曹朝阳拿着手电筒,亲自把她送回到了家门口。
“朝阳哥,那俺回去了。”
贾云秀说着,忍不住往他手腕上,看了一眼。
黑暗中,看不太清,她却知道朝阳哥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
默默叹了一口气,她心情有些不好。
“快回去吧,天也不早了。”
曹朝阳拿着手电筒,给她照着光。
等贾云秀进了院门,他这才转身往回走。
曹家洼的晚上,没有祁连山大草原上那么冷,不过温度也不高。
回到家里,他铺了铺土炕,和郭大爷一块,对付了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