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人算不如天算啊!

东京,小林家宅邸。

“小田君,这合约总算是签了!”

小林广实指着当天的《朝日新闻》头版头条,

“美国人终于要结束对日本的直接占领了。”

在美国旧金山,有两个条约同时签署。

一个是《旧金山和约》,另一个则是《日美安保条约》,两个条约紧密关联。

《旧金山和约》在法律上结束了战争状态,规定日本从明年,也就是1952年的4月28日起,恢复国家主权。

严格来说,直到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才正式结束。

而同时签署的《日美安保条约》,则是美国为了继续控制日本,在日本驻军而签署的。

《日美安保条约》规定,美国有权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陆、海、空三军。

原本占领日本的驻日美军,直接从“占领军”变成基于安保条约的“驻留军”。

连动都不需要动一下。

原来的美国“占领军”基地,换个牌子就成了“驻留军”基地。

条约规定,未经美国事先同意,日本政府不得将任何基地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给予任何第三国。

驻扎在日本国土上的美国军人,包括随军家属在内,都享有治外法权。

也就是说,如果这些美国人在日本犯罪,日本政府是没有审判权的。

这些犯罪的美国人,只能由驻日美军自行审判。

当然,驻日美军想怎么判,日本政府无权干涉。

像极了当年清政府和洋人签订的条约。

当然,美国也有义务在日本本土受到武力攻击时,采取行动共同应对危险。

而且,美军还可以应日本政府的请求,出兵协助镇压日本国内发生的大规模暴动和骚乱。

日本除了需向美军提供基地和设施之外,每年还要向美国支付1.55亿美元的防卫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