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刚刚的碰撞使得亚伯的落点偏移,这下只能伤到贾斯特的肩膀,他却能一击毙命——用剑的前提下。
迫不得已,亚伯紧急收势,反手挑开贾斯特的剑,由于力气太大,他往前冲了一小步,下盘露出破绽,贾斯特怎么可能放过,猛地朝亚伯的大腿戳了一击。
“蹬!”
打击感顺着神经传来,痛彻骨髓,亚伯眼前一花,骨头几乎快断了。
按照贾斯特的意思,这时候只要亚伯后退到画出的线之外,他就会停止攻击,谁料亚伯咽不下这口气,将计就计,顺势抡出一棍。
由于他双腿打颤,手腕不稳,这一棍摇摇晃晃,无法构成威胁。
贾斯特往后略微躲闪,木棍擦着脖子而过,手上攻击不停,一棍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亚伯的左肩膀上。
“咚!”
这一声极响,亚伯简直以为他的胳膊被贾斯特敲下来了,左半边身体不再听大脑的使唤,甚至全身骨头都开始哀鸣。
下一刻,贾斯特收手了。
亚伯连忙揉搓着肩膀缓解攻击的剧痛,半晌他抬起头,贾斯特用靴子擦了擦泥土,已退到了线后。
这是“和平”的信号。
“不伦不类。”红发骑士直白地评价道,“三脚猫的招式,更可悲的是,为了迎合贵族的击剑方式,你不停压制战斗本能,学了个两不像。在我看来,破绽百出。”
亚伯沉默不语,回味着的战局。
他的剑术从高登·达文森处学来,攻防兼备,每次出招都经过全面的考量和研究,一定是破绽最少、路径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论来说。
回顾两场生死决斗,亚伯忽然发现,他花了三分钟砍下了托马斯的头,却用了足足半小时,勉强跟达文森拼了个两败俱伤。
他们俩过招、拆招、拼招的时间远远超过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终亚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辟蹊径,才得到了胜利。
贾斯特的意思是,贵族的击剑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这种剑术确确实实地帮我提升了击剑的胜率,教会了我许多战斗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经过几代人研究,又是贵族从小学习的标准,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脑袋想学得一两招,怎么可能没用呢?
“我攻击到了你。”他狡辩道。
“那又如何?”贾斯特冷冷地说,“我的剑术由进攻组成。只要能够一击必杀,我就不会浪费时间防御。很节省时间和力气,不是吗?贵族才乐意观赏‘叮叮当当’的‘决斗’,殊不知真正的决斗理应一剑封喉。”
如同惊雷闪过,亚伯灵感乍现,隐约有些理解了贾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么完善剑术,他还需要更多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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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出防守的姿态,向贾斯特招了招手。
“这次你先来。”
“好。”
当贾斯特发出第一个音节,他还在原地,可当他的最后音节落下时,木棍的尖端离亚伯的咽喉不到五厘米。
如同火红的旋风,海蓝色的眼睛唯有冰冷的战意。
这是跟魔物针锋相对的杀气腾腾,若非亚伯也历过千钧一发、你死我活的战斗,一般人光是跟贾斯特对峙,就会吓破胆子。
好在貌似凶狠的贾斯特自有分寸,不会真正伤害到亚伯——后来亚伯推断,贾斯特击中了他的左肩膀,只是惩罚自己说谎。
表面上不说什么,实际上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