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复一日地过去了,学生们在田夫子的悉心教导下,犹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取得了显着的进步。

王二狗的书写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写出来的字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歪歪扭扭、像狗爬一样难看。

现在他写出的字虽然还不够优美,但至少已经能看清楚是什么字了。

宋来福写出的字也有模有样。

可当夫子在课堂上讲解字义解析时,他总是会走神。

每当田夫子提问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含含糊糊地回答不上来,或者干脆答错。

因此,宋来福常常受到田夫子的严厉批评和惩罚。

怀玉自然不会给宋来福任何提示,毕竟他们现在可是竞争对手呢!

私塾中渐渐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团体。

其中一个是以钱文瑞为首的一群人,他们的家庭条件较好,还有一些是他们的狗腿子,说得好听点就是小跟班。

钱文瑞自以为了不起,觉得自己来自县城书院,学到的知识肯定比那些乡下孩子更专业。

所以,平时走路都显得趾高气扬,对其他同学更是不屑一顾,有人向他请教问题,往往是爱理不理的。

另一个团体则是被迫抱团的,因为在钱文瑞的观念里,如果不加入他们这个小团体,那就会被视为敌人。

王二狗正蹲坐在地上,大半个身子趴在桌上,他吸了吸鼻子,然后好奇地看着怀玉问道:“怀玉啊,我有件事一直很好奇,你和来福住在哪里呀?为什么每天早上来学堂最早的总是你们俩呢?”

怀玉听后,心中不禁暗笑,其实他们不仅是来得最早的,而且还是走得最晚的。

因为他们就住在夫子家里,所以上学自然比其他同学快一些。

不过,他并没有打算告诉王二狗这些,而是继续低头写字,只是手中的笔停了下来,笔尖顶着下巴,想了想回答道:“可能是我们习惯早起了吧!”

王二狗听到这话,眨了眨眼睛,半信半疑地说:“真的假的?怎么感觉你在糊弄我呢?”

来福的性格比较活泼好动,精力充沛得像头牛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