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距离感的修炼

“嗯,嗯,然后呢?”

“然后我在山脚下的灌木丛里呆了半天,据说一共来了三队兵,一个都没有注意到我。等兵灾过去,他们出来捡丢盔弃甲的时候,一个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发现了我,说白头发就是吉利的,就把我带回家养。他们说那时候我还在睡着,在包我的布袋子上刺绣着一个【蕊】字,也不知道是什么蕊,总之他们决定让我去和师父学习武艺,从此让山里的人第一次出息一回,就把我叫做百蕊。

“我其实也怀疑过我的父母不是鲁克尼威的一般人,因为我从小就比其他女孩子甚至男孩子都要强,他们不敢爬的树我敢爬,他们不敢跳的河我敢跳,我在八岁的时候就可以把一块大石头搬起来,这才被已经退休的我师父相中,准备去做他百合剑法的传人。

“在我走之后,他们经常上山来给我带好吃的好玩的,我感觉我就像大家的孩子一样,不知道是因为这种幸福感还是什么,我的进步飞快,快到他们也不相信我不是等闲之辈了。”

她说的有点累了,对着月光张开手,任月华在指缝中流淌。

“他们去了鲁克尼威的王都,拿着那个蕊字的布。但是当时丧乱刚刚结束,拿着所谓的信物来认亲的实在是多如牛毛,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是真是假,加之他们有依稀记忆的那一对男女据说又深居简出,也就死了这条心了。夏莎你睡着了吗?”

夏莎没有睡着,她的脑海中紧紧抓着这个【蕊】字。总感觉之前去鲁克尼威皇宫的时候,什么地方也出现了这个字——

对!是她和夏玑晚上手贱去偷出来人家的封爵名录表的时候,发现有一家孟家甚至是借了很久以前主世界的【花蕊夫人】的古号,他们的家纹就是花边里一个蕊字。记得这个东西实在太罕见,还专门把这一家的家谱复制品偷出来,也只见得最近的一代是一个独苗,却被红笔划掉了。

“百蕊大人,请问你的那张布还在吗?”

“我在参加圣女宫的时候把它剪了,就留着字贴在剑上,怎么了?”

夏莎把那个剑移过来,只见它的四周,正是有同样的花边。

“我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