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看黛玉写出第一笔的时候,宜修便知道这一局又输了。
昨天甄嬛滚落楼梯本就是临时起的意外,但事已发生,不借此把事情推到谁的身上,岂不是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
眼前站在殿中的黛玉有子有女,又即将封嫔,虽然说家世低了些,可若六阿哥长成,难保不会威胁到三阿哥弘时继承大统之路。若是能把她拉下水,莞嫔这胎也算死得“恰到好处”。
反正莞嫔这胎……有浣碧在她身边,在自己的指导下,这胎本来也生不下来,至少绝对不可能平安生下来。本来就一直在思考要把这个罪名安在谁身上,现在甄嬛出了事,倒是省了自己和浣碧的功夫,还能成功把自己给撇出去。
再好不过了。
只可惜,时间太过仓促了些。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不过十个时辰而已。浣碧昨夜服侍皇上过夜,一切只能自己安排,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布置周详。
要知道,水火大过天。当时现场的人本就不多,大家都是带了贴身宫婢,黛玉和眉庄自己以及她们的侍女也断不可能冲出来指证黛玉。在合适的人证无法找到的情况下,只能找物证了。但是清音阁因为火灾倒塌毁了大半,去现场伪造必然不可能,唯一可能的办法就是营造出黛玉本身就对甄嬛不怀好意的情况,才能把这个罪名合理地安在她身上。
只要大家都觉得她怨恨甄嬛,那就算没有明确的实证,大家也会认为这件事就是她干的。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真相什么的,哪有那么重要?
可如今……字迹的这一环毁了,只凭一方手帕,确实不能说明太多。
若是实在不行,就只能弃车保帅了。只要浣碧能够狗急跳墙咬死了黛玉,这莫须有的罪名也能困上她一困,一如当初木薯粉事件的甄嬛一样。而在那个时候,自己要是能再找个由头,雪中送炭把她捞出来,保不定她还会对自己感激涕零。
弃一个碧贵人,换一个玉贵人,怎么算都是笔赚大了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