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土地司

李邦华点点头,“陛下还有吗?”

“第二,凡无故荒废田地者,每年每亩地罚银一两,用于地方赈灾;连续无故荒废两年,土地收回归于土地司。”

自古就有田地荒芜之罪,大部分朝代都是使用刑罚,罪责不重。现在皇上把罚银提高到一两,可以说相当重了。

这一条众人听不出好坏,既没说支持,也没说反对。

崇祯继续说:“最后一点,涉及到卖田,租田。”

“朕已废除三饷,永不加赋,百姓们只要继续种田,就能够吃够花了。所以朕要想方设法百姓买田,租田,种田。”

方岳贡一脸担忧:“陛下,百姓们流离失所根本买不起田;至于租田,百姓们更不想租了。没有田,也就没法种!”

“为何不想租?”

方岳贡顿了顿,“臣举个例子,以五亩地为例,年产量约二十石(明末南方大部分地区已经推广了两季稻,所以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地主会收取六七成甚至更高的租子。产量越高,地主收取的租子也越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主的目的是让佃户饿不死,但是也剩不下。否则时间长了佃户攒了钱买了地,就不租他得田了。”

崇祯笑着点了点头,这不就是压在人民头上三座大山之一的封建大山吗!

想到这,他解释道:“朕说的土地司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

“各地死走逃亡的人那么多,无人认领的土地全部收回称之为官田,官田有两种,一种只租不卖,一种只卖不租。”

“想租或者想买官田的人,必须是没有田地的农户。卖地的价格是,上田六两银子一亩,中田五两银子一亩,下田三两银子一亩。租地的租金是收成的一成。只要朕的官田有地往外租,那些地主富户的地就别想高价租出去。”

“为了不被罚或者田地不被收回,那些富户要么自己种地,要么低价往外租地,或者把地卖出去。”

方岳贡瞅了瞅其他人,开口说道:“陛下,这些田如果被别有用心之人全部租进买入,又高价往外租,往外卖怎么办?”

“官田每户限购/限租五亩,卖的时候也只能卖给土地司。多少钱买的,多少钱卖,不能转卖。至于其他的细节,你们都可以补充。”

“想买地手里没钱也没有关系,土地司负责出举,子钱(利息)特别低,低到比租田的租子还要低!”

“土地司涉及到藩王宗室,一般人管不了他们。所以朕会让锦衣卫或者东厂参与进来,这是一个充满挑战性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