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一次或许没事,告两次也可能没关系,次数多了,领导就要琢磨琢磨了。
为什么不告别人,偏偏要告你,你是不是真就有问题?
至于打击报复,不说根本不敢,就算敢,也只能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比如安排个重活,评个差一等的工分之类。
即便是这些,也要在对方自己不争气的前提下才行,如果对方干活是一把好手,谁也不敢拉低人家的工分等级!
这种情况,要等公社解散之后才会改变。
失去了约束,某些胆大的家伙,仗着兄弟多,敢玩命,这才慢慢发展起来,成了村霸,甚至是黑色会!
李卫民拿着只有五成新的五六半,真想当场拿黄连虎试试枪。
黄连虎尽管不得不给他发枪,却可以在枪械的新旧上做文章,这一点李卫民说不出什么,只要枪还可以使用,人家做的就没毛病。
不过没关系,李卫民不在乎这个,他是想利用大队的子弹练枪。
说句自私一些的话,就算李卫民一枪打死偷吃庄稼的野猪,肉也是归大队集体所有,李卫民几乎占不了什么便宜。
顶多分肉的时候照顾一点点,比如多给些肥的,少给些瘦的之类。
至于这年头没人吃的下水和排骨?
不好意思,分到最后有剩还好,如果肉不够分,大队干部就只能分那些边角料,这一点,有后世经验的李卫民也不得不给他们……
确切地说应该是给这年头的政策和风气点一个赞!
当然,大队干部也不是总是吃亏,只不过明面上必须吃亏而已。
有些比较利己一些的人,也可以私下里搞些小动作。
分配好武器,黄连虎开始组织实弹训练。
机会终于来了,黄连虎直接盯住了李卫民。
小子,你不是刺头吗,你不是牛逼吗,老子倒要看看,你究竟会不会打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