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好说的?你是当事人,还用我说?你不会是在秀恩爱吧?我告诉你,秀恩爱,分得快,别说我诅咒你啊,人家都是这么说的。”
“别废话,我听听你都看到了什么。”
时远撇撇嘴,不情不愿说起来:“你自己租房子的钱都没有,连杯咖啡都不舍得喝,却要攒钱给她买项链;”
“明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跟她在一起两个月,硬是把自己练成了十八般武艺俱全,什么擦洗拖地,做饭炒菜,没有你不会的;”
“每天加班到深夜,却为了她爱吃的早餐起个大早,绕半个城市去排队。这些事,根本说不完,我说,她一个无所事事的大小姐,你到底看上她哪一点了?”
哪一点?自己哪哪都是优点好吗?怪不得单身,没眼光!
“要你管?我就喜欢。”
“哼,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沈宴秋,你知不知道,谁先付出真心,谁就输了!你啊,等着被扫地出门吧!”
时远这句没说错,沈宴秋已经被她扫地出门了,要不是两人身份互换,她现在根本就不可能搭理他,更别说听到他为自己做的那么多事。
沈宴秋送给自己的那条项链,被她随手一丢,如今早已不知去向。
想当初,当她接过那条项链时,心中并未掀起太多波澜。毕竟,这可是她所收过的礼物当中最为便宜的一个。
或许,就连送出手的沈宴秋心里也是清楚这点的吧,因此他从未开口询问为何自己从没有戴过。
而那些在她眼中本应交给家政阿姨处理的琐碎家务,却都是由他亲力亲为完成的。
回想起那时,面对他忙碌的身影和额头上渗出的细密汗珠,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呢?
沈宴秋,你把这些做了,还要家政阿姨干什么啊?干脆你以后就干家政去吧!
是这样吧?自己好像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想起来,自己真是太过分了!
不过,沈宴秋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呢?他应该跟时远一样,看自己不应该是满身的缺点吗?
而且,他可从来没说过喜欢自己,这些都是时远的臆想。万一是他眼神不好呢?自己还是不要自恋了。 百战
“你一个单身狗,还好意思在这里教我?反思反思你自己吧!”
“你怎么不识好歹呢?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时远离她远一点,脸上眼里都是对她的控诉。
“是,您识好歹,您了不起。”
“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话,滚滚滚,懒得听你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