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德华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一个角落,临死前,他不想让自己显得太狼狈,到时候,如果家主派人找了过来,一看到自己的模样,显然,他就是死,也不甘心吧。
这一刻,他的大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要不要祈祷一下,他们杨家,是不允许信仰任何宗教的,就算想找个神仙来拜一拜,那也必须是天神。
至于天神,是谁,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家主了。
曾经,为此他还跟其他的超战调侃过,说什么都不信天神,其实,作为杨家的超级战士,他们当然知道,天主教目前,已经被渗透的千疮百孔,所谓的天神,更是家主自己搞出来的洗脑工具。
可是,这一刻,他想虔诚的祈祷一下。
“天神,如果让我逃出生天,我这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就算不信天神,好像依旧要给家主当牛做马吧,我真是个小机灵鬼,聪明。
接着,他又开始想起了自己,今年才28岁,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女人倒是有过不少,还行,没有太大的遗憾,也没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自己的父母,自有兄弟姐妹们去负责,而且,作为超战,家主的抚恤想来是突破天际的吧。
所以,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这么一想,他发现,死了就死了吧,没啥可失望的,这辈子也挺值得,从小他就是超越普通人的存在,不管是打架,还是学习,就算是当了兵,依旧是纵横战场的兵王。
后来进入了鹰武组织的训练营,玛雅祈祷术,一天就入门,超凡药剂套餐,完全吸收,晋升超战,依旧顺风顺水。
这不就是妥妥的天命之子吗?
可惜,英年早逝啊,果然,运气太好了,天赋太好了,也不行啊,稍微来一点挫折,就是生死大劫,真是欲哭无泪啊。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他能明显感觉到,护神保命灵源丹的药效,越来越弱,已经四五天了,能坚持这么久,足够显示出它的逆天之处。
家主的宝贝,依旧是那么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