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日上午,周行远亲自到了青瓦客院。
他没有带裂口薄片,只带了一张折起的传话单。单上写着原药材行的门牌号、前批异物记录号,以及“货主愿议送修”六字。下面没有工坊名,也没有陈望的名字。
“东西还在药材行。”周行远说,“货主同意送去正器作问能不能恢复旧烘架的均热、防返潮。送修和介绍若成,我收一筹,从你最后尾款里扣。若工坊不接,或你不签观察合同,我这一趟只算我自己的送件路。”
“为何从我的尾款扣?”
“药材行修自己的东西,付工坊维修费。工坊另找外部观察人,是另一份合同。”周行远把传话单按在柜边,“我替货主送修,也把你介绍给工坊。两件合成一筹,不另向你收第二笔。你若要先看物权和送修范围,现在去药材行;若只听我一句‘认识正器作’,就不用去了。”
陈望先核传话单上的异物记录号。它与第十二号内袋清理记录相合,至少能确认说的是同一枚薄片,不是周行远另找来的旧器。
两人一前一后去了药材行。周行远还背着两个待交短囊,走到门口便先把其中一个交给柜上伙计核号,没有因为陪陈望而放下自己的差事。
后仓杂物筐仍在原处。管事从筐底取出一只封过口的普通木匣,匣签写着十二号内袋、旧烘药架脱片、裂口与旧补。封线和上次分拣留下的异物小记相合。
货主没有先开匣。他把一张送修单摊在前柜,逐项填写。
物权栏写明,暖片随原批药材中的旧烘药架杂物进入药材行,现由原货主授权送修;药材行代管、代办交接,陈望与周行远均无所有权。
现状栏只写肉眼可见:边缘裂口一处,表面焦痕,背面有旧封固物,一角曾补过。没有“法器”“古物”或“高价值”字样。
货主让管事取来旧烘药架的器具账。账上只记过“均热薄片一枚,旧补后继续使用”,没有材料来历和修补人姓名。暖片是什么年代、是否曾来自别处,器具账不能回答;能回答的只有它曾被装在这副药架上,并且药架近来一侧烘叶返潮较重。
陈望问:“返潮是从何时开始?”
管事翻过两页烘药记录:“近三批才明显。可药架木框也旧,火眼还堵过一次,不能只归到这枚薄片。”
陈望把这句一并写进送修附件。物主送的是一个待修构件,不是已经证明病根的构件。正器作若只因暖片裂了便把药架所有问题都写在它上面,后续验收也会失去口径。
修复目的也写得很窄:若可行,只恢复旧烘药架所需的低阶均热或防返潮;不追加攻击、聚灵或其他用途。若工坊判断不能在授权范围内修,原物连同拆检记录返还。
“允许拆到哪一步?”陈望问。
货主看向药材行管事。管事道:“先由正器作接件。外查、低热测试可以;若要拆旧补,须另列拆件、停止点和失败责任。暖片主体不能无限深拆。”
“拆下的东西归谁?”
“仍随本件归物主。旧泥、护片、换下材料都要编号,不是谁拆下便是谁的。”
“修好后呢?”
货主在归还栏按印:“仍回这里,装回原架。你若参与观察,也只有看和留约定记录的权利。”
验收条件随后也压窄。药材行会用同类普通低热源与旧架木框复装测试,只看受热是否比送修前均匀、封边是否减少返潮凝露。若暖片不能在许可范围内修,不要求工坊硬做;若修后出现高阶用途或能聚强灵力之类无法验证的说法,也不计入本次验收。
周行远在送修人栏旁添了交接时辰。他只负责从药材行封匣领件、送到正器作、取回接件回条;若途中封线断裂,责任先落在送修人,不会让物主隔日再猜是谁动过。
陈望等送修单盖完药材行经手记,才答应作为拟议观察人同行。他没有碰木匣,周行远则在送修人栏签名,接下从药材行到正器作的实际交付责任。
第60日辰时,正器作接件柜开门。
工坊门前的牌照没有写“万物皆修”。许可范围分成低阶药材器具、普通均热构件、封固与受力件修复几项。更高阶阵器与来路不明风险物另走停收柜。暖片的送修目的落在普通均热构件一栏,接件人才肯收单。
周行远把木匣和送修单同时递上,没有先讲陈望看过异常。接件人先核物主印、药材行经手记和送修人身份,再对照匣签。确认无误后,才在公开验看台拆外封。
暖片仍是陈望在后仓见过的模样。裂口没有变长,旧补处的焦黑也没有被擦洗。接件人用细尺量长宽与裂口位置,让三人都能看见,再把数据写入接件登记。
“拟议外部观察者只站线外。”接件人对陈望道,“现在不准碰。”
陈望退到黄线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