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这个汉语词汇,在我国不同的地区所指竟然差别甚大。可以指自己的妻子或儿子的妻子;也可指弟弟或晚辈亲属的妻子(前面加亲属称呼),如弟媳妇、侄媳妇、孙媳妇等;还可泛指已婚的年轻妇女如小媳妇。
即使不加修饰,“媳妇”二字在南北所指也不同。
在北方,称老婆为“媳妇”的比较多。
在南方,“媳妇”仍然是“儿媳妇”的代名词,这在南方的农村尤为普遍,四川地区也不例外。而在四川地区,老婆则被称为“婆娘”、“堂客”、“老妞ㄦ”、“老猫儿”等。
老派四川方言中,“媳妇”指儿媳妇,即儿子的妻子。
这其实是一个古义遗存。
从文字的角度看,“媳”字指儿子的妻子,时间更早。
“媳”本作“息”,就是 “儿子”义,“媳妇”本作 “息妇”,意思是儿子的妻子。
息:〈文言〉指亲生子女,特指儿子。
《康熙字典》又子曰息。《东观汉记》:此盖我子息也。
《战国策》:老臣贱息舒祺,最少。
《剪灯余话·洞天花烛记》:“今弱息及笄,议姻震泽,将纳其次子为婿。”
但是受文字同化偏旁的影响,“息妇”变成了 “媳妇”。
在南方农村,用得更多的仍然是“儿媳妇”义,可以看到古义的继承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