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杨氏和高重

原来那杨氏说的过继一事倒是确实有的,只不过后来的情况她都隐瞒了。

杨氏跟高然的亲子十多岁的时候下河游泳溺水没了。直到高然重病即将离世,两个人也再没怀上子嗣。

高然离世前生怕死后无后人祭祀,于是又将高重叫来了。

高然的意思是自己将财产给高重继承,让他兼祧两家,日后自己也有人祭祀,哥哥也没白养高重这么多年。

本来高重虽然过继出去,这边也还是叔父,何况还是生父。再加上还有财产继承,自然也就答应了。

高然于是立下遗嘱,自己死后自家财产给高重一半,高重将来要给他安葬祭祀,并且奉养杨氏。

另一半财产暂时留给自己的妻子杨氏度日,只要高重安心奉养杨氏,等到杨氏百年之后,另一半财产也归高重所有。

杨氏说的遗嘱应该就是这份遗嘱。

那杨氏怎么说也是高重生父的妻子,何况高重还得到了那么大一笔财产,所以就答应了。

然而高然过世后杨氏却装聋作哑,一直没有将一半财产分给高重。

后来高重的嗣父高丰生病,延医问药花了许多钱,一时手头紧张,便想着跟杨氏拆兑些。

杨氏谎称没钱,不肯拆借。高重又提起那一半财产,没想到杨氏根本不肯给,还将他赶了出去,根本不承认那一半家产的承诺。

高重等着钱给嗣父治病于是就拿着遗嘱将杨氏告到了县衙。

这事儿说来也不复杂,事实清楚,知县自然就判杨氏将财产分一半给高重了。

杨氏不服就告到了府衙,还连带巽林知县都给告了。”

秦云何摇头失笑,昨天他只觉着杨氏所说没那么简单,倒没想到还这么能折腾。

秦云何低头去看案卷:“那知府大人应该最后还是判了她将财产分一半给高重吧。”

“自然是的。”